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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监总局:未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单位罚5 [打印本页]

作者: mary01    时间: 2012-6-6 20:55
标题: 安监总局:未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单位罚5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从6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要求要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为基础,尽快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础数据库,探索分类分级监管模式,根据企业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和职业危害严重程度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据中国之声报道,安全监管总局指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安全监管总局将加大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职业病危害而未依法申报的用人单位,要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拒不申报或变更申报的,要严格按照申报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围,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本地区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等规划指标的顺利实现。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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