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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部出新规 换发枫叶卡须附两年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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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2:55: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加拿大移民部最近修改规定,要求换发枫叶卡者须检附最近五年中任何两年的税单,作为居住证明。但不少申请成为“非税务居民”(non resident for tax
purposes)并与具公民资格配偶在海外同住的永久居民,因未报税,担心换发枫叶卡时遭退件。移民部回复询问时表示,应提出书面解释,仍会受理。
  加拿大移民部4月30日起将俗称枫叶卡的永久居民卡(PR
Card)改为邮寄送达,申请人无需亲自到移民部办公室领取,对申请换发者是一大福音。但6月起移民部修订枫叶卡换发规定,要求申请人缴交税单作为居住证明。
  根据移民部最新公布的申请说明,换发枫叶卡须检附的文件复印件包括:
  一、旧卡。
  二、护照或旅行证件。
  三、两种身份证明文件,如移民纸、驾照、学生证等。
  四、其它居住证明文件,包括所有护照内页复印件、最近五年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核定的任何两年个人所得税单(Income Tax
assessments)。
  移民部在网站上特别强调,文件不齐者将被退件。对多数申请人而言,只要过去五年确实在境内居留超过二年,要备妥这些文件的问题不大;但已成为“非税务居民”的申请人因无需在加拿大报税,自然无法取得税务局开具的税单,担心遭到退件。
  根据规定,永久居民须在五年内于境内住满二年才能继续换发枫叶卡,但若是具有公民身分的配偶陪同在海外居住,则不受此限。因此有许多“航天员”家庭,配偶取得身份后即返回原居地,与仍持枫叶卡的另一半共同居住,确保其移民身份不致丧失。
  苏菲亚移民事务所负责人黄慧真表示,过去几年不少回流的华裔移民基于税务考虑,在离境前纷纷办妥“非税务居民”,现在移民部突然要求换发枫叶卡者提交二年税单,可能对这些定居海外的非税务居民造成冲击。
  加西地区发言人葛妮(Lisa-Marie
Gagne)在回复《世界日报》查询时说,非税务居民申请换发枫叶卡时,若无法提供税单等所需居住证明文件,应在送件时以书面方式解释,移民部仍会受理,不会退回。(阮耀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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