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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话题:职业乞丐年收入30万开宝马“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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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6 16:22: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5日召开的广东珠海地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研讨会上,该市香洲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很多职业乞丐日收入少则二、三百元,多则一、两千元,甚至有“年薪”高达三十万元的乞丐,有多位市民还目睹过开宝马车“乞讨”的职业乞丐。这些信息被中国经济网等媒体报道后,网友纷纷表示震惊,同时发出疑问:职业乞讨行为算不算诈骗?

图片来源于网络
  网友:一面倒地谴责
  记者注意到,对于职业乞丐的看法,网友评论是一面倒的谴责。多数网友表示,职业乞丐以骗取他人同情心为业,不仅让捐助者伤心,也让这些所捐钱物无法去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手里,是一种资源浪费。
  “欺骗他人的同情心,和职业小偷同等恶劣”,网友雅号挚爱愤然留言表达不满。网友山楂认为:“现在职业乞丐太多,普通人不太容易分辨的出,上过当后就对类似的人避而远之,这反而使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无法获得救助,对他们算是一种间接伤害”。还有网友提出,“如此消费人们的善良,会使人们面对残弱者心生麻木感,同时培养出一群好逸恶劳之徒,不利于社会文明的建设发展”。
  政策:并无针对性法律法规
  另外,有网友质疑将乞讨作为职业骗取金钱的行为算不算诈骗,中国经济网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虽然现行法律已经对违法乞讨有一些规定,但相关政策在原则性方面偏软,并且没有明确针对职业乞讨的规定,使得落地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政策真空。
  网友臻善美谴责职业乞丐的行为,“这就是诈骗,这种社会败类不清除,以后真的不敢再行善了”。对于目前政策上的真空,网友阿小商分析,“救助站没有执法权,而且这种救助也是临时的,效果不大。所以现在治理‘丐帮’,要么警察以诈骗来定,要么城管工商以商业行为来罚”。网友前缘则呼吁修订相关法规,使相关部门有相应执法权,清除散布在各地的职业乞丐,同时建议大家尽量将钱物捐助给贫困山区那些不在你面前表演苦肉计却确实需要帮助的人。
  支招:只要现金的多为职业乞丐
  相关人士建议,如果在街头碰到乞讨人员,不妨上前询问他们是否愿意前往救助站接受救助,拒绝救助者多半是职业乞讨人员;同时那些拒绝食物、衣物和其他物品帮助,只要现金的人,也大多是职业乞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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